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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音乐作品著作权包含的类型概述

作者:绵阳慧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0-06 08:55:57

在绵阳市这片文化底蕴深厚的土地上,音乐创作活动蓬勃发展,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音乐作品著作权是创作者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律权利,涵盖了多个方面。本文绵阳著作权登记将对绵阳音乐作品著作权包含的主要类型进行概述。

一、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人身权

‌发表权‌:创作者有权决定其音乐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表。这是创作者对作品首次公开露面方式的控制权。

‌署名权‌:创作者有权在其音乐作品上署名,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和创作贡献。这是创作者获得社会认可和尊重的重要标志。

‌修改权‌:创作者有权修改其音乐作品,或者授权他人进行修改。这一权利确保了创作者对作品内容的持续完善和优化。

‌保护作品完整权‌:创作者有权保护其音乐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维护作品的完整性和艺术性。

二、音乐作品著作权的财产权

‌复制权‌:创作者有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音乐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这是音乐作品传播和流通的基础。

‌发行权‌:创作者有权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音乐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这一权利使创作者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经济回报。

‌表演权‌:创作者有权公开表演其音乐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这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两种形式,如音乐会、广播、电视播放等。

‌广播权‌:创作者有权以无线或有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其音乐作品。这包括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公众传播音乐作品。

‌信息网络传播权‌:创作者有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音乐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这一权利适应了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需求。

此外,音乐作品著作权还可能包括出租权、展览权(对于与音乐作品相关的乐谱、音像制品等)、摄制权(将音乐作品制作成影视作品)、改编权、翻译权等。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音乐作品著作权的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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